一、適用范圍
本須知規(guī)定了蘭州城市供水(集團)有限公司用戶辦理各類供水報裝事宜的審批依據、申請條件、辦理流程及相關辦理內容。
二、審批依據
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
2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》
3、《城市供水條例》
4、《蘭州市供水條例》
三、受理機構
蘭州城市供水(集團)有限公司
四、決定機構
蘭州城市供水(集團)有限公司
五、申請條件
1、在蘭州城市供水(集團)有限公司特許經營權范圍內城市供水管網已經覆蓋的區(qū)域內。
2、該區(qū)域供水能夠滿足用戶的水量、水壓、水質。
六、項目申請人的權利和義務
(一)項目申請人權利
申請人享有以下權利:
對辦事流程、辦事進展合辦事結果等享有知情權。
(二)項目申請人的義務
1、申請人有自覺遵守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的義務。
2、申請人應嚴格依照規(guī)定提供申報材料,并確保提供材料、填報內容合法、真實、準確、有效。
3、配合蘭州城市供水(集團)有限公司開展現場勘查等工作。
七、辦公地址、辦理時間及咨詢電話
1、辦事大廳地址:蘭州市城關區(qū)慶陽路153號民安大廈B座。
2、辦事大廳工作時間:法定工作日9:00~12:00 13:00~17:00。
3、蘭州城市供水(集團)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(蘭州市城關區(qū)南昌路1716號二樓,工作時間:法定工作日8:30~12:00
13:30~17:00。
4、咨詢電話:0931-5115159
0931-4813096 96766